护国嘉济江东王灵签 第十七签,护国嘉济江东王签 第17签
护国嘉济江东王灵签第十七签
签诗:
田园价贯好商量,事到公庭彼此伤。
纵是机关图得胜,定为后世子孙殃。
解曰:
事依本分,自有前程。若用机关,反害其身。如作交易,当合人情。若是妄作,难保和平。
圣意:
事悖理,讼必伤,名利未,亦如常,行人阻,病宜禳,且谨慎,保安康。